2014年9月4日,中紀委通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河北邢台市委書記王愛民正在接受組織調查。隨著王愛民的落馬,過去幾年中邢颱風暴式的大氣治理引發了爭議,邢台市政府內部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環境治理正是王愛民在任期間引以為傲的政績之一。
  擁有760萬居民的邢台是中國煤礦產業的聚集地,同樣也是中國空氣污染最嚴重的城市。據環保部披露的2014上半年空氣質量狀況,在全國74個城市中,邢台連續位列末位,而在2013年,邢台只有38天達到二級以上空氣質量。多數時候,霧霾遮蔽太陽和星星,這座城市的車、人和建築在霧霾中顯得“灰頭土臉”。
  頂著輿論奉送的“中國最臟城市”的帽子,時任市委書記的王愛民於2011年開始主導疾風驟雨式的治污行動,“在農村,出動鄉鎮幹部和村民大搞‘全民掃垃圾’,在城市則發動機關人員和市民大搞‘全民洗城’”。當年邢台的類似做法就曾經引起過爭議,而今隨著王愛民的落馬,這種爭議進一步發酵而且更加公開化。
  在稱贊者眼裡,王愛民主政期間,邢台的街道、屋舍整潔了許多,而在質疑者看來,“全民洗城”對缺水的邢台是水資源的嚴重浪費,不把重點放在污染源治理上,清洗污染末端的行動無論多麼聲勢浩大都是捨本逐末的“面子工程”。與這種爭議相比,王愛民“鐵腕”關停當地部分排污企業贏得了比較一致的正面評價,但在王愛民落馬後不久,不少原被關停的企業很快就恢復了生產。
  如何看待一個落馬市委書記昔日主導下的風暴式的治污行動?稱贊者和質疑者都不乏理由。“未形成常態、缺乏長遠制度設計的‘一把手工程’很可能是‘一陣風’”,類似議論看上去當然顯得理性而深刻,但對一座城市而言,在長達幾年、耗費巨大人力財力物力的治污行動之後,認定未留下任何正面的東西似乎也難稱公允之論。更重要的問題是,邢台治污的“一陣風”是否可以全部歸咎於某一個體?如果說類似王愛民的這種治污一無可取,那麼誰又能夠提供一個較佳的替代模式?
  在“向污染宣戰”的語境中,邢台不過是一個標本。無論是長期以來空氣污染的日積月累以致積重難返,還是其產業結構轉型之難,或治污形勢的嚴峻性,乃至治污模式的相對固化、治污過程的曲曲折折反反覆復,在中國的許多城市中都具備一定的典型意義。
  輿論批評邢台的“一把手工程”由於未形成常態、缺乏長遠制度設計而成為運動式治理,有趣的是,前不久《人民日報》剛剛報道,負責環保執法的基層多位環保局長“大倒苦水”,因為造成霧霾的污染源環保局長根本管不了。要為苦惱的環保局長而設計,“一把手工程”就是一個最便當的辦法,然而事實證明,治污如果單純依賴於這種自上而下的行政壓力,就有流入運動式治理的危險,而且極有可能如當下之邢台,哪怕多麼鐵腕的治污政策,隨著主政者的離去也將“人亡政息”。
  和社會治理一樣,對污染的治理,要走出運動式舊套而行之長遠,讓一個造福於全民的行動不因某個人是否在職而受到影響,只可能有一個辦法,這個辦法四中全會揭示得至為顯豁,那就是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依法治污”。
  依法治污,立法先行,在環保立法上,上至憲法中的環境保護條款,下至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一些行政法規,中國環保方面的法律已經大體完備。接下來的問題在於法律的剛性落實。同時需要註意的是,要形成對污染的法治化治理,除了環保部門的日常監管,來自民眾的環保維權活動和公益組織的環保公益訴訟是兩個極其重要的憑藉。只有依靠社會的合力,走在法治的軌道上,“美麗中國”才真實而又可期。  (原標題:[社論]只有依法治污才能走出運動式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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