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剛剛落幕,針對廣受關註的戶籍制度改革問題,公安部副部長黃明17日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此前,戶籍制度改革的路線圖已經公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至此,“橫軸”和“縱軸”——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時間和空間坐標更為明晰,下一步的關鍵就在於如何有效、有序推進。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推進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大任務。”黃明解讀指出,“主要任務是解決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16日談到新型城鎮化近期工作重點時也表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就是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不難發現,兩部委負責人的表述均強調了兩點——“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位專家及受訪群眾認為,這兩者恰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兩條腿”,必須協調統一、同步推進。
  長期以來,隨著時代發展和社會管理的需要,原本以人口登記為基本功能的戶籍制度,逐漸附著教育、社保、醫療等諸多社會福利和公共政策。如今,這成為戶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礙。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認為,戶籍制度本身很好改,關鍵是戶籍背後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務、權利不一樣,加大了改革的難度。
  正如楊偉民所言原因,與當前明確的建制鎮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級落戶政策相對應的,是兩種不同的人口遷移趨向——
  一方面,中小城市戶口含金量不高,農業轉移人口不願意放棄原有農村戶口。一些鄉鎮幹部細算了農村戶口的優勢:農民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單家獨院的住房;即使自己不種地,國家糧食補貼、土地流轉租金等每畝每年有五六百元收入;若遇徵地,一些城郊農民可能成為“百萬富翁”。
  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對大量擁入的外來人口,已經不堪重負,交通擁堵、環境污染、教育、醫療資源緊張等“病癥”日益顯現。嚴格控制這類城市落戶條件,是無奈而現實的選擇。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莘表示,做強小城鎮更符合現階段我國實際發展需要。隨著改革進程加快,小城鎮的公共資源將更加豐富,其人才外流的現象也會有所改觀。在大城市普遍“超載”的情況下,中小城鎮的機遇反而會更多。
  黃明指出,戶籍制度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扎實推進。對於農業轉移人口這一群體來說,既要解決好其中暫不具備落戶條件或者不願落戶城鎮人口的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問題,也要為他們公平有序落戶提供階梯式政策通道。
  改革已在路上。一個普遍共識是,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在新型城鎮化的頂層設計之下,此次戶籍制度改革與有關領域改革統籌配套、協同推進,涉及面之廣、人員之多、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其核心正是實現“人的城鎮化”。
  本版稿件均據新華社  (原標題:戶籍改革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必須同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o65qohxb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